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63年,隶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在50余年的科研历史进程中,坚持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形成了完善的组织结构、管理体系和科研体系,成为集环境科学研究与高新技术发展、环境咨询服务与环保设施运营、环境工程设计与工程承包的综合性环保科研机构,拥有一支技术基础雄厚、层次结构合理、学科配套齐全的科研队伍。
本研究院具有国家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咨询、环境工程设计、环保设施运营等4个甲级资格证书。特别是近年来,在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先后承担了国家、省、市下达的科研课题500余项,其中150余项科技成果荣获国家、省(部)、市各级科技进步奖,为国家的环境科研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中心是以本研究院为依托的省部级工程技术中心,是国家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领域的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主要业务涵盖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新技术研发、处置全过程管理技术规范及技术政策制定、成套装备产业化及产品评估、处置设施建设的工程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及工程总承包等。
从2000年至今,公司陆续开展了污染场地环境调查、监测、风险评估、治理修复工程方案、工程设计等方面工作,领域包括无机类(重金属)污染的治理与有机类(多氯联苯、石油类污水)污染土壤治理两大类,先后完成了沈抚灌区石油类污染土壤生态修复工程示范,原沈阳冶炼厂、蓄电池厂、机车车辆厂等典型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原沈阳炼焦煤气厂、助剂厂等复合有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并依托治理修复工程开发了系统集成技术及成套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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